参加须知
服务标准:1、所列景区大门票; 2、优秀导游服务; 3、空调旅游车;
4、餐二早五正; 5、住宿(双人标准间);
6、旅行社责任保险及旅游人身意外险。
费用不含:索道费(单程30元/人,往返40元/人) 竹筏(40/船)过渡费(3元/人) 兴文石海交通费(35元/人)、兴文石林讲解费100元/次
备 注:1、旅行社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有权调节行程;2、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赔偿;3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延误或产生其他费用,请游客谅解并自理;4、我社已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人身意外险,解释权及赔偿权保险公司负责;5、如出现单男单女,我社有权安排三人间或由客人补足单房差。